毛泽东建国初期因何不满刘少奇?
如前所述,毛泽东对刘少奇的不满,至晚始于50年代初期。其矛盾的关键,乃在于政见分歧。此种分歧,简而言之,即:刘少奇反对立即取消私有制,反对立即进入社会主义,而须有一个“新民主主义阶段”作为准备期;毛泽东的意见则反之。
1951年7月5日,刘少奇在中南海春藕斋向马列学院第一班学员所做讲话,可视为其上述理念的一次集中阐述。刘的讲话要点如下:
1、应长期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”,“只要第三次世界大战不爆发,经济建设的任务就不变。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不爆发战争,我们的任务就一直是经济建设,要把中国工业化”。
2、反对过早地“动摇、削弱、直到否定私有制”和过早地进入社会主义。刘认为,实行社会主义,就意味着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,都要触动私有制。中国产业落后,过早实行工业国有化,只会伤害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的积极性,对发展生产不利;在农村,国家拿不出机器、化肥等工业产品以满足农民的需要,实行集体化也不可能。故而,“私有权在今天中国的条件下,一般地还不能废除”。①
但是,刘少奇的春藕斋讲话,并没有得到毛泽东的认可。据刘澜涛日记:
“1951年7月毛泽东在丰泽园卧室客厅里,召见了刘少奇、薄一波和刘澜涛。毛泽东说:‘……我不得不向你们表示,你们的意见是错误的。……你们的观点反映了你们的思想大大地落后于人民群众的觉悟。你们作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尾巴。你们被一种富农经济的假象迷惑住了双眼。你们至今毫无搞社会主义的思想准备。这可是危险的啊!’”②
鉴于毛泽东的强势反对,刘少奇“通过范若愚同志向马列学院一班学员收回(了)7月5日下午在春藕斋发给他们的材料。”③
左:1955年,毛泽东为其著作《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》一书写按语;右:1954年1月9日人民日报刊文《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》。刘少奇反对过早废除私有制、至少先搞十年的“新民主主义”等意见,已被否决。
政见分歧,最终不可避免,会反应在具体的人事安排上
概括而言,毛、刘建国初期的政见分歧,大致包括如下几点:1、对私营工商业,毛强调限制,刘更重视发展和利用;2、对农村问题,毛坚持要走合作化道路,主张立即着手废除私有制,刘则认为不能过早废除私有制,须先有机械化,再谈合作化,不必担心农民在私有制下致富;3、在工业问题上,毛主张优先发展重工业,刘则主张优先发展农业、轻工业,以解决民众生计、培育工业品市场。4、基于上述意见,毛泽东至晚在1952年,即提出要“向社会主义过渡”;刘则认为至少应该先搞十年的“新民主主义”,再谈进入社会主义的问题。
综上,即不难理解,毛泽东当日为何会对高岗说:“少奇的思想仍停留在新民主主义阶段,没有搞社会主义的思想准备,要推着他、拉着他走,必要时要让他‘挪挪位置’。”④
政见分歧,不可避免,最终会反映在人事安排上。据《刘少奇传》:
“一九五三年下半年,……中共中央还提出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否采取部长会议的形式、党中央是否增设副主席或总书记的问题。高岗四出活动,捏造说刘少奇已不被毛泽东所重视,还说毛泽东打算让刘少奇搞‘议会’(人大常委会),周恩来当部长会议主席,由他(高岗)来搞政治局。……他不赞成设立总书记,主张多设几个副主席,并且反对刘少奇担任总书记或副主席。”⑤
1955年10月,毛泽东在七届六中全会上作报告《农业合作化是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》,刘少奇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”的意见被“以阶级斗争为纲”取代。
注释:
①薄一波:《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》(上),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,P41-43。②思涛(刘澜涛子女)据父亲日记编著:《刘澜涛生平纪事》,中国文史出版社2010,P63。③薄一波:《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》(上),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,P191。④李良玉:《“高饶事件”笺注》,《南京晓庄学院学报》2010年第5期。⑤中央文献研究室编:《刘少奇传》(下),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,P682-683。对此番人事安排,有一种意见认为:“(1953年)斯大林逝世后,刘少奇等人认为,斯大林的个人影响太大了,中国共产党要防止个人崇拜,要加强集体领导,并且提出相应的组织措施:党中央设总书记,或增设几个副主席;实行部长集体办公制;国家实行部长会议或议会制。刘少奇并提出书记处分工负责人名单征求意见。对于一再强调加强中央集权的毛泽东来说,刘少奇的主张和措施显然不合时宜、不能接受。他批评有人搞‘分散主义’……”,见《半截墓碑下的往事:高岗在北京》,P11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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