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打工妈妈哭诉8岁女儿被强奸4次 - 8岁的女童小芬,和妈妈、弟弟住在广州番禺一间出租屋里。据妈妈刘女士口述,从7岁到现在,她已经遭受到多次强奸。第一次是被妈妈的工友强奸,上诉至法院之后,证据确凿,其工友冯某被判6年6个月有期徒刑。其余几次,则因为证据不足,迄今没有下文。 - 小芬推托说钱是家里的,但刘女士检查过钱并没有少,因此感到奇怪。7月9日晚上,她帮女儿洗澡,当手碰到小芬大腿时,小芬反应很激烈地把腿并紧,大声问:“你要干嘛!”这时刘女士更加觉得不对劲,再次追问钱从哪来,小芬才把事情经过说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