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va学习笔记(三)类,对象,包

在面向对象编程中,程序不是围绕着要解决的任务来设计,而是围绕着要解决的问题的对象来设计。

类:是具有相同属性和行为的一组对象的集合,类中要包含这个类的属性和方法,但并不是所有的类都必须包含属性和方法。

例:编写一个学生类,学生拥有学号,姓名,年龄,性别等。

/**

*学生类

*/

public class Student{

    /* 属性 */

    public int stuNo;

    public String name;

    public int age;

    public String sex;

 

/* 方法 */

public void print(){

     System.out.println("学号:"+stuNo+"姓名:"+name+"年龄:"+age+"性别:"+sex);

}

}

在用软件编写程序时,通常会在项目下建立包。关键字,package  加包名

包的命名规范:使用组织域名倒置的方式命名 ,例:www.baidu.com   包名为:com.baidu.dept(部门名).hr(项目名)

包的声明必须是放在源文件中的第一条可执行语句。

对象:万物皆对象。

类是对象的抽象,对象是类的实例。

实例化对象的关键字new,例:Student stu(别名) = new Student(); 后面对类的属性赋值时 stu.stuNo=1;

属性中的成为成员变量,方法中的成为局部变量,当在方法中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名称相同,引用成员变量在变量名前加一个(this.)

在类中,声明一个成员变量,系统会自动为它赋值,整型,浮点型为0,字符型,引用类型为null,布尔型为false,在方法中的局部变量不会自动赋值,要自己赋值,而且局部变量只在声明处可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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