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vascript概述

JavaScript 诞生于 1995 年。它当时的目的是为了验证表单输入的验证。因为在 JavaScript问世之前,表单的验证都是通过服务器端验证的。而当时都是电话拨号上网的年代,服务器验证数据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。经过许多年的发展,JavaScript 从一个简单的输入验证成为一门强大的编程语言。

 

一、什么是javascript:

JavaScript 是一种具有面向对象能力的、解释型的程序设计语言。更具体一点,它是基于对象和事件驱动并具有相对安全性的客户端脚本语言。因为他不需要在一个语言环境下运行,而只需要支持它的浏览器即可。它的主要目的是,验证发往服务器端的数据、增加 Web互动、加强用户体验度等

 



二、javascript的特点:

  1、松散性:JavaScript 语言核心与 C、C++、Java 相似,比如条件判断、循环、运算符等。但,它却是一种松散类型的语言,也就是说,它的变量不必具有一个明确的类型。

  2、对象属性:JavaScript 中的对象把属性名映射为任意的属性值。它的这种方式很像哈希表或关联数组,而不像 C 中的结构体或者 C++、Java 中的对象。

  3、继承机制:JavaScript 中的面向对象继承机制是基于原型的,这和另外一种不太为人所知的 Self 语言很像,而和 C++以及 Java 中的继承大不相同。

 

 

三、javascript的历史:

1、引子:大概在 1992 年,有一家公司 Nombas 开发一种叫做 C--(C-minus-minus,简称 Cmm)的嵌入式脚本语言。后应觉得名字比较晦气,最终改名为 ScripEase。而这种可以嵌入网页中的脚本的理念将成为因特网的一块重要基石。

2、诞生:1995 年,当时工作在 Netscape(网景)公司的布兰登(Brendan Eich)为解决类似于“向服务器提交数据之前验证”的问题。在 Netscape Navigator 2.0 与 Sun 公司联手开发一个称之为LiveScript 的脚本语言。为了营销便利,之后更名为 JavaScript(目的是在 Java 这课大树下好乘凉)。

3、邪恶的后来者:因为 JavaScript 1.0 如此成功,所以微软也决定进军浏览器,发布了 IE 3.0 并搭载了一个 JavaScript 的克隆版,叫做 JScript(这样命名是为了避免与 Netscape 潜在的许可纠纷),并且也提供了自己的 VBScript。

4、标准的重要:在微软进入后,有 3 种不同的 JavaScript 版本同时存在:Netscape Navigator 3.0 中的JavaScript、IE 中的 JScript 以及 CEnvi 中的 ScriptEase。与 C 和其他编程语言不同的是,JavaScript 并没有一个标准来统一其语法或特性,而这 3 种不同的版本恰恰突出了这个问题。随着业界担心的增加,这个语言标准化显然已经势在必行。

5、ECMA:1997 年,JavaScript 1.1 作为一个草案提交给欧洲计算机制造商协会(ECMA)。第 39技术委员会(TC39)被委派来“标准化一个通用、跨平台、中立于厂商的脚本语言的语法和语义”(http://www.ecma-international.org/memento/TC39.htm)。由来自 Netscape、Sun、微软、Borland 和其他一些对脚本编程感兴趣的公司的程序员组成的 TC39 锤炼出了ECMA-262,该标准定义了叫做 ECMAScript 的全新脚本语言。

6、灵敏的微软、迟钝的网景:虽然网景开发了 JavaScript 并首先提交给 ECMA 标准化,但因计划改写整个浏览器引擎的缘故,网景晚了整整一年才推出“完全遵循 ECMA 规范”的 JavaScript1.3。而微软早在一年前就推出了“完全遵循 ECMA 规范”的 IE4.0。这导致一个直接恶果:JScript 成为 JavaScript语言的事实标准。

7、标准的发展:在接下来的几年里,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国际电工委员会(ISO/IEC)也采纳 ECMAScript作为标准(ISO/IEC-16262)。从此,Web 浏览器就开始努力(虽然有着不同程度的成功和失败)将 ECMAScript 作为 JavaScript 实现的基础。

8、山寨打败原创:JScript 成为 JavaScript 语言的事实标准,加上 Windows 绑定着 IE 浏览器,几乎占据全部市场份额,因此,1999 年之后,所有的网页都是基于 JScript 来开发的。而 JavaScript1.x变成可怜的兼容者。

9、网景的没落与火狐的崛起:网景在微软强大的攻势下,1998 年全面溃败。但,星星之火可以燎原。同年成立 Mozilla项目中 Firefox(火狐浏览器)在支持 JavaScript 方面无可比拟,在后来的时间里一步步蚕食 IE的市场,成为全球第二大浏览器。

10、谷歌的野心:Google Chrome,又称 Google 浏览器,是一个由 Google(谷歌)公司开发的开放原始码网页浏览器。他以简洁的页面,极速的浏览,一举成为全球第三大浏览器。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,嵌有 Android 系统的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,在浏览器这块将大有作为。

11、苹果的战略:Safari 浏览器是苹果公司各种产品的默认浏览器,在苹果的一体机(iMac)、笔记本(Mac)、MP4(ipod)、iphone(智能手机)、ipad(平板电脑),并且在 windows 和 Linux 平台都有相应版本。目前市场份额全球第四,但随着苹果的产品不断的深入人心,具有称霸之势。

12、幸存者Opera: 的全球市场份额第五,2%左右。它的背后没有财力雄厚的大公司,但它从“浏览器大战”存活下来的,有着非常大的潜力。



四、javascript的核心

虽然 JavaScript 和 ECMAScript 通常被人们用来表达相同的含义,但 JavaScript 的含义却比ECMA-262中规定的要多得多。一个完整的JavaScript应该由下列三个不同的部分组成。

1.ECMAScript:

由 ECMAScript-262 定义的 ECMAScript 与 Web 浏览器没有依赖关系。ECMAScript 定义的只是这门语言的基础,而在此基础之上可以构建更完善的脚本语言。我们常见的 Web浏览器只是 ECMAScript 实现可能的宿主环境之一。既然他不依赖于 Web 浏览器,那么他还在哪些环境中寄宿呢?比如:ActionScript、ScriptEase 等。而他的组成部分有:语法、类型、语句、关键字、保留字、操作符、对象等。到了 2008 年,五大主流浏览器(IE、Firefox、Safari、Chrome、Opera)全部做到了与ECMA-262 兼容。其中,只有 Firefox 力求做到与该标准的第 4 版兼容。以下是支持表。

 

2.浏览器对象模型:

访问和操作浏览器窗口的浏览器对象模型(BOM,Browser Object Model)。开发人员使用 BOM 可以控制浏览器显示页面以外的部分。而 BOM 真正与众不同的地方(也是经常会导致问题的地方),还是它作为 JavaScript 实现的一部分,至今仍没有相关的标准。

 

3.文档对象模型(DOM):

文档对象模型(DOM,Document Object Model)是针对 XML 但经过扩展用于 HTML 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(API,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)。DOM 有三个级别,每个级别都会新增很多内容模块和标准(有兴趣可以搜索查询)。以下是主流浏览器对 DOM 支持的情况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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