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vaSE_1 基本概念

  1. 类是一种抽象的概念,对象是类的一种具体表示形式,是具体的概念。先有类,然后由类来生成对象(Object)。对象又叫做实例(Instance)。

  2. 类由两大部分构成:属性以及方法。属性一般用名词来表示,方法一般用动词来表示。

  3. 如果一个java源文件中定义了多个类,那么这些类中最多只能有一个类是public的,换句话说,定义的多个类可以都不是public的。

  4. 在Java中进行方法的参数传递时,无论传递的是原生数据类型还是引用类型,参数传递方式统一是传值(pass by value)。Java中没有传引用(pass by reference)的概念。

  5. 方法重载(Overload)。表示两个或多个方法名字相同,但方法参数不同。方法参数不同有两层含义:1)参数个数不同。2)参数类型不同。 注意:方法的返回值对重载没有任何影响。

  6. 构造方法重载:只需看参数即可。如果想在一个构造方法中调用另外一个构造方法,那么可以使用this()的方式调用,this()括号中的参数表示目标构造方法的参数。this()必须要作为构造方法的第一条语句,换句话说,this()之前不能有任何可执行的代码。

  7. 继承(Inheritence):Java是单继承的,意味着一个类只能从另一个类继承(被继承的类叫做父类【基类,base class】, 继承的类叫做子类),Java中的继承使用extends关键字。

  8. 当生成子类对象时,Java默认首先调用父类的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,然后执行该构造方法,生成父类的对象。接下来,再去调用子类的构造方法,生成子类的对象。【要想生成子类的对象,首先需要生成父类的对象,没有父类对象就没有子类对象。比如说:没有父亲,就没有孩子】。

  9. super关键字:super表示对父类对象的引用。

  10. 如果子类使用super()显式调用父类的某个构造方法,那么在执行的时候就会寻找与super()所对应的构造方法而不会再去寻找父类的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。与this一样,super也必须要作为构造方法的第一条执行语句,前面不能有其他可执行语句。

  11. 关于继承的3点:

    1. 父类有的,子类也有

    2. 父类没有的,子类可以增加

    3. 父类有的,子类可以改变

  12. 关于继承的注意事项

    1.  构造方法不能被继承

    2.  方法和属性可以被继承

    3.  子类的构造方法隐式地调用父类的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

    4.  当父类没有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时,子类需要使用super来显式地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,super指的是对父类的引用

    5. super关键字必须是构造方法中的第一行语句。

  13. 方法重写(Override):又叫做覆写,子类与父类的方法返回类型一样、方法名称一样,参数一样,这样我们说子类与父类的方法构成了重写关系。

  14. 方法重写与方法重载之间的关系:重载发生在同一个类内部的两个或多个方法。重写发生在父类与子类之间。

  15. 当两个方法形成重写关系时,可以在子类方法中通过super.run()形式调用父类的run()方法,其中super.run()不必放在第一行语句,因此此时父类对象已经构造完毕,先调用父类的run()方法还是先调用子类的run()方法是根据程序的逻辑决定的。

  16. 在定义一个类的时候,如果没有显式指定该类的父类,那么该类就会继承于java.lang.Object类(JDK提供的一个类,Object类是Java中所有类的直接或间接父类)。

  17. 多态(Polymorphism):我们说子类就是父类(玫瑰是花,男人是人),因此多态的意思就是:父类型的引用可以指向子类的对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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